我国拥有5000年的文明,在这漫长的历史中,产生了许多禁忌,这些禁忌慢慢形成了民俗文化,甚至变成了一种文化信仰,被人们心折首肯,有些一直流传至今,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起居和生老病死。
老家旧时,人们为避免不吉利。在生活中忌禁很多,久信成俗,有的已经失传,也有不少流传至今。下面,仅举几例:
如:乌鸦叫、眼皮跳、夜猫子进宅、看见蛇交配,均视为不祥之兆。
又如大年三十、初一不能说”死”等不吉利的话;不能摔盆、摔碟、摔碗;三十初一死了人要隐瞞至初二以后再公开,所以吵架咒对方”死到大年三十”与”天打五雷霹”。

又如新媳妇三年之内忌在婆家过十五(元宵节、中秋节);
又如出嫁的闺女忌在娘家生孩子;婴儿未滿月忌外人进屋;
又如盖房、打井、立新坟忌讳妇女看;
又如正月初一至初五及十五、二十五、二月二,妇女忌动针线;
又如看望病人忌在下午、晚上;
又如老人忌说73,84,100;蝎子蛰着忌哭娘;船上烙饼忌说翻;

又如上坟扫墓清明忌晚(要赶在清明节前);十月一忌早(要过十月一日之后)。
所以有”早寒食,晚十月一”之说。
这些民间禁忌民俗,大多带有封建色彩,有的是对妇女的歧视。
